| Profil de yurun灰色的羽毛,柔软的尾巴PhotosBlogListes | Aide |
|
29 août 早晨的冰豆浆不知从何时开始,早晨的冰豆浆已经成了生活的一种惯例.每每在打完篮球后,骑着车回家的路上,我会在黄兴路停下,掏出早已准备在口袋里的一块钱,跑到那家小店门口."一杯冰豆浆."而店里的店员也会很熟练地问一句"打开是吧?"
于是,一杯水灵灵的豆浆就那么"噗"得一声对外开放了,一根细细的塑料管子扎在上面杯子里的豆浆欢腾着从这管子里攥射而出,刹那间凉遍我的全身.
爽!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偏好冰的、有点甜味道的饮料,而不是白水。科学点说是因为我体内缺乏了某种糖份或者维生素,而世俗点说就是我嘴比较馋。在家口渴的时候也会尽量找甜的东西喝,用冰水泡点酸梅精什么的,实在不行的话,泡腾片也能凑合。但是家里不可能随时都有饮料的,于是老天给了我一个折中的提案——冰豆浆。
于是,不知不觉中,冰豆浆时间成了一天最惬意的时候。一身燥热,然后灌一杯冰豆浆。此时此刻,所有的烦恼都抛诸脑后,有的只是那通体的凉爽。虽然有如山如海的这个那个论文研究表明,喝冰饮料对胃不好,但是此时此刻,这种当神仙都换不来的感觉,用几天寿命来换,何尝不可? 10 août 留底会去逛Q-ZONE的人就不用往下看了,都是些老文章,Q-ZONG要清资料,所以转存到这里来,是一些以前登过报纸,但不是枪稿的文章,只可惜非洲日记已经绝版了电子版随重装灰飞烟灭,报纸上的是被编辑胡乱改过的,于是,没有了,至今引以为憾.
(1)老 王
刚果人很崇拜中国功夫,可以说崇拜到盲目的程度。只要你是中国人,随便一个稍微有点动作性的行为都能被他们认为是“功夫”并换来一片惊叹声。虽然对此我并不讨厌,而且颇为得意,但我总觉得他们还是太幼稚了一点,这种只在电视上才出现的东西,怎么可能会真有。对,不可能真有。 “中国人,中国人,帮忙!”一个黑人小孩站在我跟前,一双亮到不行的大眼睛直盯着我。象只可怜的小狗一样。 “呃……什、什么事?”该死,我对可爱的小孩最没免疫力了。 “帮我捡一下球啊。”小手拉着我的衣服直甩。 “好吧,在哪?” “那儿!”见我答应,小家伙高兴到不得了,忙伸手一指,眼神上看去似乎更多的是对什么事情的期待。 顺着他的手指,我看到的是一幢2层的小房子,在房顶上依稀有一个残破的红皮球。 “这得要个梯子啊……”我翻了半天字典才把“梯子”这单词找到。 “不要梯子啊。” “不要梯子怎么上去啊?”我突然感觉这小家伙是故意的。 “用功夫飞上去啊!”小家伙一脸兴奋。 我!靠! “我说……”我尽量控制自己不让火发出来“你见过哪个人真有这种能飞上去的功夫的?” “上次一个中国人就飞上去的啊。” 什么?你说什么? ………………………………………………………………………………………………….. 到非洲已经近一个月了,语言还是不怎么流利。偏偏好死不死因为太忙我必须一个人照看一间店铺。于是,日复一日,带着两块板砖厚的法汉字典,7点起床,8点开工,一天学个5个单词,6点回家,晚饭,打牌直到深夜,如此重复。本来日子过的还算好,但是,说起来可笑,不怎么喜欢轧闹猛的我居然发现——没人和你说话是件这么可怕的事情,特别是在那漫长孤单的白天。 这时候,刘兄就成了我的救命稻草。 刘兄,北京人士,正当壮年,当过兵,到刚果已3年以上,少数来此地之前正规学过法语的中国人,口头禅:这孙子……、可把我气的呀。关键是,他也是个漫画FAN以及游戏玩家。 刘兄开的是百货店,主销皮鞋,这相对于开日用杂货的其他中国人店来说,就好管理的多。因为皮鞋容易清点,不怕店员偷,所以刘兄有很多时间出来闲逛,所以他经常来找有很~~多共同语言的我聊天,所以我开心的不得了。虽然两个中国人往店门口一坐会吓跑不少顾客。(别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一天,我正百无聊赖地写着小说,正好刘兄来访了,身后还有另一个中国人。“老王,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小伙子。” 初次见到老王,觉得他也就一个一般的中国人,而且是超级一般,扔中国人堆里找不找不着的那种。唯一的特点是瘦,精瘦。让我对他开始有印象的是因为他的手,手是普通的手,关键是就是这样一只普通的手,居然一下子就把一块跟他拳头一样大的水泥石捏成了沙子,当着我和来我店里寻衅的黑人的面。 我承认刚果风化很严重,而且刚果的泥工差的也很严重,严重到你随便找根棍子用力往水泥地上一杵就能杵个洞出来,但这毕竟还是水泥啊,居然就这样轻描淡写的,碎,粉碎。不可思议! 后来才知道,老王就是那小孩口中的“会飞的中国人”。 老王的功夫是家传的,属于硬气功一类。据说他爷爷以前是混铁道游击队的,80大寿时一提气还能蹿上一人多高的墙头。老王从小练武,虽然没老爷子厉害,但那双手,也已经跟老虎钳子般的厉害,能把人捏得跪下。这种情况我只尝试过一次,那次的对手是一只友好的大象。 老王从来不生病,用他的话说就是“大家伙找不到我破绽,小家伙伤不了我皮毛”。 老王很内向,很少说话,通常刘兄和我聊了半个小时他最多插两句,但这并不妨碍我对他的尊敬如XXXX,XXXXXX,因为了解他越多,就越发现他是个真正的武林高手。 一晃,过年了,大家聚在一起看春节联欢晚会。(感谢卫星电视,同时强烈鄙视当地的发电厂)那是我记忆当中唯一一次看完了整场的晚会,当听到倪萍同志读出“同时祝在海外的祖国同胞新春快乐”时,老实说,心里真的很开心,真的。但看老王,还是那个表情,哎,看来,思乡情绪是会随着时间淡去的。 时间很快,我到刚果快半年了,其间山珍海味无数,终于让我的体重从135斤暴长到170斤,虽然仗着181的身高我尽量往平均了分配,绝不搞个别占有,但救生圈还是出来了。 “我说,你现在可以用‘胖’来形容了。”刘兄调侃我。“除了脸以外。” “哎,没办法,这里都是高蛋白,换谁每天五只大虾,一盘鱿鱼,3磅肥牛肉,隔三差五还弄只山甲鱼或者五六十个生蚝海胆的能不胖?”我这明显是得了便宜卖乖。“而且刚果蔬菜少的可怜。“ “你本来就食量大,还是限制一下吧,少吃点不会死的。” “我不要!美食和身材我宁愿选择美食!别以为可以让我放过你买的那条象拔,今天我一定要吃到!” “你……”刘兄的险恶用心被我识破,只好闭嘴。不过他说的也对,的确该减肥了。虽然,我自己也知道,这比那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还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说……”一直不说话的老王开口了。“有个法子,你听不?” “什么的法子?” “减肥的法子。” “说啊说啊!” “我教你一套气功,对减肥很有帮助。而且,强身健体。” !!!!!!!! 当时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字:帅!太帅了!老王要传我功夫!这可比什么都棒啊!想想,什么时候我也能象他一样,轻描淡写得一跃上墙,随手捏烂个苹果,这是何等威风!真·#¥%*—…… “这是套很简单的行气健身方法,贵在坚持,等你早晚都能做三十便以上了,那你上半身就练好了,到时候绝对不会再有什么缀肉,然后我再交你下半身的。” “那下半身的连好了呢?”我追问。 “那……接下来只有那儿了。”老王一本正经的回答。 三个男人,对视,沉默,接着大笑起来。带着流氓味的笑声持续了近二十分钟,这是我在非洲笑得最开心的一场。 因为当时人比较多,我们约定哪天到老王家去,他教我。 接下来又是一段平静的生活,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机会去老王家,好在找到一个晚上开放的篮球场,没事情找黑人打篮球自虐,到也结实了不少。 又是一天,许久不来的刘兄又来到我店里,不同的是,明显的,他脸色不对。 我热情地让坐,他坐下,还是没说话,同类情况我也经历过,是有什么事了。于是我也保持沉默,通常类似这种事,不要过度追问,让他自己说出来比较好。 果然,坐了许久,他开口了,但我没想到是如此石破天惊。 “老王死了……” “什么?谁?谁死了?” “老王……昨晚……”刘兄用手捂住了脸,但我还是看到了他的表情,至今历历在目。 “怎么回事?老王怎么会死的?”待我们俩都平静后,我问到。 “疟疾。” 原来如此,热带最致命的常见病,没想到身体如此铁打的老王居然是死在了病上,但让我更没想到的还在后面。 “老王一星期前就开始有热度了,但他那女人认为没什么问题,不让他去看医生,他自己也这么认为,于是就这样搁着了,连药也没吃。” 开什么玩笑?在热带凡是有发烧腹泻,疟疾药是第一要吃的,这是常识。老王的女人?我断断续续听刘兄说起过,但每次都是只言片语,刘兄似乎很讨厌她,说老王来非洲全是为了她。他们是在北京认识的,当时那女人背了不少的债,为了替她还债,老王卖掉了在国内的房子,得罪掉了所有的朋友。然后带着她来到这里,希望靠推拿挣点钱,好回去过日子,但那女人却把钱捂得紧紧的,紧到每次老王来我这里玩才能吃点想吃的东西——还是我或者刘兄出的钱。 我不禁又想起了看春节联欢晚会时他的脸,现在才明白,他没表情并不是不想家,只是,他明白,现在的他,在国内已经没有家了。 “然而,”刘兄的话把我拉了回来,“三天前老王开始不对劲,走路也走不动了,我反复叮嘱他去看医生,但那女人……”刘兄说到这里明显充满了怒气,拳头捏得格格响,“那个女人却一个劲地说‘没关系的,我们老王没问题的。’结果老王居然就相信她了。等到我昨天下午去看他,已经大小便失禁了。我急忙把他送到附近医术最好的曲大夫的诊所,但当时饿病情已经不是小诊所能起得了作用的了。曲大夫说必须马上送法国人的大医院,她居然抛出来一句‘曲大夫,我们是没什么钱的,人就交给你了,你看着办吧,’这个女人,这个他妈的该死的女人……”刘兄再一次怒不可竭,好久才平静下来。“就这么一拖,等到我和曲大夫保证由我们出钱,再把他送去大医院的时候,已经没救了。” 天哪,没想到,老王居然就这样死了,而且死的……这么……这么窝囊……这么凄惨。 之后,那天我们两个人再也没说过半句话,直到太阳落山,两旁的路灯在我们脚下投下了三道影子,而人,却还是,只有两个。 老王死了,埋在了刚果,唯一可以让人觉得好过点的是,至少这里是土葬。 之后又发生了许多的事,让我对在刚果的大部分中国人失望到了极点,原来同一个国家的同胞可以如此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比一盘散沙还一盘散沙。 终于,某晚,我打通了上海家里的电话。 “妈,我想回来了,不,不是不习惯,在这里我过得很好,大舅对我也很好,他是个好人,只是其他人就……在这里我的确能赚到钱,只要再有一年,但到时,有钱就没良心了……” 那时有个刚果老酋长跟我说,当有亲人或朋友去世的时候,他的灵魂会留一部分在你的头发里,并保佑着你直到这段头发离开你,我当时觉得很好笑,心说你们黑人就那么层头发,留不留有什么差别?但从老王过世后,我后脑勺的头发就再也没动过。直到我离开时,已是一条长长的马尾。 临行前一天,刘兄请我吃了顿饭,我们聊到很晚,最后,他给了我一样不得了的礼物——老王的那套气功。 “老王没后代,我估计也不会去找老婆了,靠你练下去吧。” 就这样,我回到了中国,带着一些开心的,或伤心的回忆。 现在,马尾巴已经被我剪下埋在了门前的银杏树下,气功却怎么也坚持不过十套,春节晚会只看小品,重新有过起讨厌罗嗦的人,经常一天也说不到五句话的生活。唯一有变化只有在每年的一个特定的日子,不喝酒的我会倒上一杯啤酒,站在银杏树下,慢慢地把他喝下去,再倒一杯,再喝,如此三遍。这成了不喜欢例行公事的我的极少数的一个习惯。 ————————————————————————————————————————————————————————————
梅比丝
天空下着雨,很大的那种。雨珠子不断地砸在地面、屋顶和树叶上,发出极大的声响,这种声响甚至大到盖过了所有其他的声音。我敢打赌,现在即使在你的隔壁有人开枪杀人,估计你也听不见。真的,你听不见。 …… 我不停地喘着粗气,站在自己房间的客厅里。我想我是太紧张了,挂在墙上的钟的分针已经从2走到了12,我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当然,不动的不光是我的眼皮,还有躺在地上的那个女人。 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栗色的头发犹如扩开的水波一样铺在我的名贵波丝地毯上,原本如海一般湛蓝的眼睛现在已空洞无光,白里透红的皮肤也渐渐失去了血色。而她的胸口上,那个被子弹炸出的洞中,鲜红的血好像还在往外流。我手中那把手枪的枪管,却似乎早在一个世纪之前就冷却了。 我杀了她!除了这句话外,我的脑子一片空白。 我杀了她?她是谁?我和她是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杀她?我又是谁?我…… 不行了,脑子一片混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我倒在沙发上,为自己点了一根烟,一边吞吐一边继续看着这个女人。眼前飞舞弥漫的烟雾让这一切显得越发朦胧,越发不真实。钟响了七下,19点了。 好了,不管到底发生了什么,人确实(可能)是我杀的。即使我不承认,警方也会从这具尸体和我手上这把枪中直接找到能让我坐一辈子牢的证据。现在该怎么办?我有事业、家庭、亲人、前程。我还年轻,我不能让这么一个不明不白的女人毁了我。对,不能让她毁了我,不能! “我不能让你毁了我……”我一边喃喃自语一边站起身。 好了,现在关键是该怎么才能让我的犯罪(天晓得,不过看来我已经承认了)不被发现,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让犯罪证据和这尸体都消失。 我扶起她的身子,把她拖到了浴缸里,扒下了她身上的衣服并扔进燃烧着的壁炉内。然后做起了一系列连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离开那儿走进了厨房,打开储物柜,一把一把地把柜子里的餐刀拿出来并放在我事先准备好的盘子里。嘴里木讷地数着:“一、二、三、四……” 数到十九的时候我停住了。端着盘子回到浴室,把它们整齐地放在她的旁边,然后站着楞了一会。这时我真希望她能突然跳起来,即使拿起刀子捅我一刀也没所谓。可是等了许久,却还是没有动静。我叹了一口气,又走了出来。 接着在仓库里很轻松地就找到了我要的另一样东西—— 一把九成新的电锯。上一次用它是在去年圣诞节前夕。那时一棵碗口粗的水杉几乎是在刹那间就被锯倒了。 我拿着电锯又回到了浴室,接上电源。在打开之前我犹豫了一下,但窗外的大雨马上打消了我的担忧。那么大的雨声,没人会听得到的,就像刚才的枪声一样,对。我发动起电锯,把它慢慢往下放…… 不!我在干什么?!天哪!我居然……居然想要……分尸?!不,不可能……这绝不是我会干的事,我怎么可以……不!不要!不行!不要啊!! 晚了。电锯已经划开了她白皙的肚皮,血花飞溅。 我停了一下,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那道口子。很奇怪,现在我一点也不惊慌了,随着她的肚皮被打开,似乎一切都理所当然了。我抹了一把脸上的血沫,继续干起来,熟练得像一个专业外科医生。 学着从电视上得到的知识(很可笑,这本来是介绍怎样从蛛丝马迹中来找出凶手的科普节目,却教会了我怎样才能彻底不让人发现任何可以定我罪的证据),我把她美丽的身体分成了七块,掏出了她的内脏并通过马桶抽进了下水道,我用餐刀把她的肉一片一片批下,接着用榔头把她身上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敲了个粉碎。然后我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于是跑去找了一把尖嘴钳把她的牙齿一颗颗拔了下来。即使拔不下来的也用力把它夹碎,这样警方就不能根据牙齿的咬合程度来判断她是谁了。等等,还不够,我又砸开了她颅骨最厚的地方,是的,不然这里的骨间质是最好的DNA样本。 好的,我干完了。我放下手中的工具,已经十二点了。我复又望了望眼前这堆“东西”——它们在五小时前还是一个女人,更之前还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突然我像被雷打了一样瘫倒在地上,然后嚎啕大哭。我到现在才发现我面部肌肉所保持的形状。这五个小时来我一直保持的形状,我在笑,我刚才居然一直在笑,在笑……天哪!天哪!! 一小时后我走出了屋子,手里提着两个大垃圾袋。雨还在下,依然大的吓人。看来老天也帮我,大雨把所有人都关在房里,街上连只野猫都没有。 我没有开车,徒步走进了不远处的密林。我把肉酱一点一点地分洒开,只要天一放晴,森林里的动物们会很高兴有了一顿丰盛的大餐。然后我来到了河边。沿着河岸往下游走了约一公里,然后往回走一段扔一些碎骨头进去。这条河直通大海,流速虽不快但好在水生物很多,所以即使这些骨头没被冲进大海,那些绿藻也可以为那些没有被我处理好的地方做些修补,它们改变基因的本事是很大的。 “扑通!”随着最后一块骨头掉进了水里,我的“工作”完成了。我将手中的垃圾袋也扔进了河中。我是个环保主义者,用的垃圾袋也是可分解的。过不了多久,这两个袋子就会连同里面的血和上面的指纹一起分解得干干净净。做个环保主义者真好,哈哈…… “尘归尘,土归土……”我拍了拍手,然后转身准备回去。 “Mission Accomplish!” 怎么回事?这声音是哪来的?正当我一头雾水的时候,突然眼前白光一片,逼得我不由自主地挡住眼睛,几乎是同时,雨声、风声以及森林中阴冷潮湿的感觉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逐渐清晰的思路。 “主任,如何?”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长着栗色长发的漂亮女人。 “唔,非常有真实感。”我捏了捏鼻梁,从椅子上坐了起来,同时除下了耳朵上那个小小的象探针般的东西。“我完全没有觉得这是一场游戏。” “根据资料显示,我们的机器对人类大脑的记忆皮层可以达到100%的覆盖。原理上说,只要不除去接触面,人类的记忆将永远存在于机器原本设定的世界内。” “很不错,但是万一人们不小心碰掉了接入器怎么办?” “我们可以在程式里编入强迫玩家不能碰接触面的指令,让它作为一种反射存在。” “正点。”我吹了一声口哨。“感觉这个游戏假如投入市场的话,会引起轩然大波的。” “的确,这只要稍做修改,就可以变成比核弹还恐怖的武器。” 不是吗?能改变人的记忆,甚至可以让人处于永无止尽的幻觉中,这谁还会认为只是开发了一个“超真实体验化游戏”那么简单? 我站起身,脑袋开始飞快的运转。说真的,若不是靠这脑袋,我不可能在如此年纪就跨入这个全球最大的游戏制作公司的大门,并且爬到开发室主任的位置。老实说,当初那个学者跑来找赞助说可以开发直接在记忆中进行的游戏时,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同意的,谁知道那家伙居然搞出了如此可怕的一个东西,而且只用了一年,这个危险的天才。 我慢慢坐下,用手抚摩着头。至今,这颗脑袋已经帮我解决了无数的难题,从没让我失望过。但在处理这件事上,似乎他也束手无策了。 “丽莎,那个科学家怎么样了?”我突然想到了什么,转身问到。的确很奇怪,身为开发者的他,在最终试验的如此关头,为什么不出现? 丽莎,我的女秘书神秘的一笑,然后轻轻地贴近我。“他才完成发明就叫嚣着要征服世界,我假装顺从他,你知道的,从第一天他见到我那双眼睛就没从人家的胸部和大腿上离开过,和他上床后他很大方地把所有的操作程序都告诉了我,并‘让’我做了实验。”她的嘴离我的耳朵很近,吹气如兰。我却下意识得注意起那鲜艳到恐怖的嘴唇和我不断起着鸡皮疙瘩的脖子。“现在他只认为自己是坎萨斯的一个鸡场主人,只有高中程度。” 不愧是丽莎,我最能干的秘书,现在全世界只有她知道怎么操作这玩意了,假如我想好好利用这装置的话,就不可能亏待她,而她也绝不可能把这秘密告诉任何人。如此一来,表面上她是我的秘书,实质上我却成了她的仆人,必须战战兢兢地完成她的每个要求,并且时刻得注意不能违逆她以免步上那科学家的后尘。这个能干的女人,这个蛇蝎毒妇! 她此刻一定得意得不得了吧,可惜他想错了。 “好样的,宝贝。”我吻了她一下,“现在世界就是你的了。” “不,是我们的。”她搂住了我,报以长吻。 “我也是你的。”我的手向他的身上探去。 显然她对这句话很满意,开始配合这我的手扭动身体,呼吸也急促起来。 “滴……” 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起来,不合时宜,却又恰倒好处。 “该死!”她咒骂着坐起身,又被我拉回了地上。“我来。”我完美的表现了一个仆人的姿态。 “喂,是我,什么?你知不知道今天是周日?有问题等周一再说!丽莎?我怎么知道?我从没叫人加班的习惯。”我装做很恼怒的挂下了电话。然后回头冲她调皮的一笑。 她也乐了,我走回去,把她抱了起来。“宝贝,去我的别墅吧,我可不想再被骚扰。” “不嘛,我现在就想要……”她钩着我的脖子,又吻了下去。 “听话,亲爱的,”我挣开了她的怀抱,“去我的别墅吧,我感保证你老公一定会再打电话来的。” “好吧。”她终于妥协了,钩着我的手臂走向停车场。 外面下雨了。 “对了,那个科学家为什么把自己设定成被害人?”在车上,我装做突然想起似的问到。 “游戏设定是把游戏着潜意识中认为对自己最有威胁的人做为杀害的对象,所以每个人甚至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消灭’对象。” 原来如此,最有威胁的人吗?一点都没错。 “我肯定,你下次就不会是他了。”她趴在我的背上撒娇。“不过你还真了得,知道吗?满分耶!真这样犯罪警察绝对抓不住你的把柄。” “当然,我是谁?”我敲了敲自己的脑袋“180的智商可不是白给的。” “我就是喜欢你这头脑。”她又亲了我一下。 “但这样我就破不了自己的记录了。”我装做很失望的样子。“没挑战性,看来我以后都不会再玩这游戏了。” “也不一定啊,只要比上次速度更快不就更完美了吗?这游戏还是挺棒的。” “是啊……要更快……”我自言自语着,转眼我的车已经开进了车库。 我承认,这游戏的确非常棒,棒到我真想再玩一遍,迫不及待地想再玩一遍。 雨依然很大,大到任何声响都不会引起哪怕是隔壁人家的注意。无论是枪声、电锯声,还是人的惨叫声。 我房间的橱里有一把85年生产的柯尔特-皮松6发左轮手枪,我的浴室又大又漂亮,我家的壁炉长年地燃烧着,我橱柜里有着19把锋利的餐刀,在仓库里,有一把9成新的高功率电锯,去年用它来砍树的时候,一棵碗口大的水杉一刹那就倒下了…… 我只是在进行一项游戏,之前已经做过一遍了,我相信我会破自己的记录的。更快是吧……没问题,已经做过一遍了,应该会熟练多的。 况且,与第一次最大不同的是,我不会再迷茫了。 天空下着雨,很大的那种。豆大的雨珠子不停地从天上掉下来,砸在地上、屋顶上、树上,声响大的吓人。真的,大到即使有人在你家隔壁开枪杀人你也听不到。在这种天气里,你会做什么事来打发时间呢?我建议,你可以舒舒服服地坐下来,点上一支烟或者冲上一杯咖啡,然后悠悠闲闲地玩上一局游戏…… Game Start………… ——————————————————————————————————————————————————————————————
十年
我急急忙忙地奔进了就近的电脑房,开了一张卡,全然不顾开卡阿姨的怀疑眼光,只扔给她一句“放心,我不是从精神病医院出来的。”便急吼辣吼地冲向一台空着的电脑。上机,才打开QQ正准备上WOW,我那无所不在的老妈就出现在了我的身后。伏击、背刺、毒、凿击、再背刺、肾击、最后冷血剔骨,一套连招立马将我抽翻。在后悔又忘了放陷阱之余,我只好让她提着我的首级——以及下面连着的身体,离开了电脑房。唯一让我值得欣慰的是,我借着血比较多的优势,还是点了几下QQ,看到了声音留给我的话。 “写一篇文章,关于10年的,字数随便。” 十年啊……好快的说…… 首先我要说,十年这字眼对我来说是刻骨铭心的,不过不是因为CBI,那时我还没接触这报纸。 但我永远记得,十年前,那个早上母亲和小姑突然冲进来抱着我痛哭的情景。 十年前的那天,我父亲过世了。 父亲的过世对我有着很大的影响,包括游戏。但这影响的起源却很让人莫名其妙。奶奶是个虔诚的佛教徒,为此,法事是少不免的,而我,则很烦这种要我不停去磕头的无聊游戏,于是,我溜了出去。 接下来,假如是写小说的话,那么就应该这少年——也就是我,在失意彷徨的游荡中无意间从报摊里发现了闪着光的CBI游戏天地创刊号,并将其视为父亲的转世,从此每周膜拜,成为此报最钻石杆的FANS,当然,这不是小说。 所以,当时我唯一做的,是走进了一家电脑房,第一次走进。从此开始了漫漫的长达八年的和家里人明争暗斗的游戏生涯(八年了别提他了)。 诚然,游戏的确耗掉了我不少的精力,以至于因1.5分之差和重点高中失之交臂,甚至中专差点无法毕业。但我可以自豪地说,我不后悔我的生活,我的选择。因为游戏拓宽了我的思路,特别是当我开始搞漫画和小说创作时,此点尤其明显。 毕业后,很偶然的我居然进入了中科院,这个我小时候的梦想,居然就如此轻松的完成了——虽然只是个负责实验动物管理的实验员,但在这里,老子就是一把手!连那些很牛鼻子的人都不敢在老子的地盘造次。感觉突然自己也变得很牛了。 进入了社会,但并不代表我就已经像那些大人般了,呃,我是说对某方面的认识。我依然当自己是个游戏青年,过着和以前差不多的生活,只是上学变成了上班。不过最爽的就是在电脑房玩多晚都没关系,反正可以用加班搪塞过去,哈哈。 某日,我照旧在网吧“加班”,操纵着我的传教士和队友去会见法兰克,遗迹上到了2层,突然几个小孩子冲进了网吧。染着黄毛,打着耳洞,但看身形也就最多13、4岁的样子。他们先是点了另一个小孩的名,然后径直跑到我面前,“戴眼镜的,出来一下。” HOHO,老腔调,原来是“拗分”(即打劫的少年化名词)的,但是……你们这资本出来拗分,也太一塌糊涂了。 “没空。”我很干脆,无所谓的态度甚至让先前“第一受害者”也打消了破财消灾的念头。 也许我的冷淡让小混混(我拒绝用“流氓”这词,他们还早呢)们觉得很没有面子,很没有成就感,于是为首的那个混混抄起了一把椅子,做势举起。“脑袋开花了有没有空?” 哟呵?学古惑仔啊?你的手在抖哎。做混混做到这分上是我就一头撞死算了。我一时起了恶作剧的念头,故意挑逗他。 “有本事就砸下来啊。”我头都没回,继续砍着蜥蜴人,为队友加血。 小混混一脸尴尬,说老实话,这么丁点大的孩子,借他个胆都没本事真砸下来。但不砸吧,丢面子的,中国人最重面子。于是,他只好让椅子轻轻地自由落体,在我肩膀上嗑了一下,算是砸过了。(可怜的孩子) 而我要的就是这效果,没啥伤还找到了动手的理由。于是我起身——比他们高出一个多头,随手就抽了把折叠椅对着这家伙的头顶——上面的墙壁就砸了下去。力道很大,声势很猛,椅子在墙上砸了个粉碎,碎片散落处,是这孩子惊恐的眼神。看来我做得过火了,他都快尿裤子了。 “第一,以后看准人头再下手,有些人是你们惹不起的;第二,除非你真的已经有心理准备,否则千万别动家伙,你只要是先动手,我就有借口把你打成残废;第三,回去告诉你的老大——假如你有的话,说教训你的是‘小黑’,他会知道怎么处置你;还有第四,明天陪把椅子给这家网吧,不然你就别想再在这边混了,明白没?” 说出以上的唬人的话之后,小混混灰溜溜地走了,我带着得意继续去讨伐法兰克,但脑子里却很迷茫:现在的孩子怎么了?我们以前在他们这年纪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不知不觉中,我也开始用“当年”这种字眼了,哎……) 日子很快过去,一转眼快一年了,那一年的圣诞节,我去了非洲,一去就是近一年。 非洲的日子,说快乐,也有悲伤,说不堪回首,却也值得回味,但显而易见也不可避免的是,我长大了。 但是,要是可以,谁愿意长大? 结果,回来后我就处于了一个尴尬的境地:在长辈眼里,玩游戏的我依然是个长不大的孩子;而在小辈眼力,被社会逐渐磨去棱角的我已经是个大叔了。而且更糟的是,现在长辈不光可以用“影响学习”这借口来阻止我玩游戏,更恶毒的就是那句“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一直玩玩玩,能玩出出息来?前程也玩掉了。”这话让我如履薄冰,只好战战惊惊地继续搞地下活动。 这时候出来救我的就是CBI了!!(终于说到CBI了,我废话可真多)我万万没想到由于几块豆腐干漫画的见报,居然会给我的生活带来如此大的变化,扬眉吐气啊!!!(在这里我要真诚的感谢录用我稿子的声音样,谢谢你,你真是我的再生父母!呃……这句好象在大富翁4里听到过……)我终于可以有借口光明正大的玩了,而且也不怕被说了,虽然我那时的画还是那么粗制滥造(现在也一样,我这两年活到狗身上了),而且稿费也不多(我承认我用钱飞快),但是,这毕竟是成就啊!于是,败类作者羽灰灰就这样堂而皇之的登上了舞台。彩色单幅、黑白四格、系列小品、星际连载、直至小说,以及打进游戏文学大赛前50,小日子约过越红火。 一般人看到这里,肯定会说“照啊!小样活得挺俊的么!”可惜,我又出问题了。 先是创作遇到了瓶颈,我承认这和我恋爱了3年的女友抛弃我有些关系,但关键是,我发现想表达的东西表达不出来了,我发现了自己的局限性。郁闷之余,只好重新考了个大学继续深造,并开始迷上自主苦旅,三天两头往外跑。接着就是半死不活的拖稿→被声音催→继续拖→声音诅咒→交稿→诅咒消失→又开始拖稿的拖沓生活。但是,晃点声音的结果……哎,她插稻草人的本事可真高啊。 五星期前,出于一个师大生的责任感(说说而已,我当时肯定脑壳坏去了),我当上了见习社工。而所谓社工,也就是消灭使社区不稳定的因素,象家庭事件、孤寡老人什么的,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那些不好好读书,逃学整天在外面游荡的小混混。 虽然我口口声声说自己还能年轻,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和这帮孩子脱节了。我完全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为赶时髦做怪异的发型并染得五颜六色、穿耳洞打鼻环还吸烟、才十四五岁的孩子就在那里当街和女生拥吻(呃……关于这方面,我承认我有些羡慕他们),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感觉十分的不爽。虽然我有100理由来说明这些不爽是正确的,但仔细想想,这和那个我们初中时见到有人理三七开头就会勃然大怒的教导处主任又有什么本质性区别呢?说到底,我和他们,已经出现距离了,这群和我差了五至十年的孩子们。 两星期前,我和一群小混混杠上了,一群最大17岁,最小才12岁的孩子。我使出了我这辈子没出过的好脾气,希望能耐规劝他们不要总是在外面游荡骚扰落单的中小学生,老老实实的回家、回学校,别再让父母担心(说到父母,这帮小鬼的父母不是硬得象便秘时候的大便就是软得象腹泻时候的大便,所以只要家庭及学校的教育制度还没有改善,我作为社工即使干得再好也是治标不治本)。当然假如他们能这么轻松的就接受的话也不叫小混混了。但我也不是省油的灯,经过我几次三番不停的努力下,事情终于有了成果——他们被我惹毛了。我不当班的某一天,这群小鬼把我堵在了一条小弄堂里,扬言要是我在象苍蝇那样围着他们转的话就要修理我了。 看来又一场不打不相识的吸要上演了。我横了他们一眼,虽然我不是很会打架,但这一米八的身材可不是白给的,看你们这群红黄蓝绿枯瘦如柴的小家伙,正好配合我演钟馗抓鬼嘛。还有你,那边的那个小妞,别以为长得漂亮就不可一世了,跟着这帮小混混真的那么能满足你的虚荣心吗?等一会叔叔我有必要把你带回家进行一番爱的教育(咳咳,这只是说说,只是说说……)。于是我一边脑子里浮想着夕阳下的我在一群东倒西歪的小鬼中间整了整衣服,夹上一跟香烟(我不会吸烟),然后露出一个鬼冢式的微笑,“跟我打你们还早了100年呀”;一边挥起如星爷般沙钵大的拳头砸了过去。 我记得那时候,天空好蓝。 “扑!” ?? 什么声音? 等我回过神来,看到的是一个小混混惊恐的表情。 因为打不过我,被逼急了的他掏出了口袋里一直只是用来装酷的弹簧刀,扎进了我的大腿。 天空真的好蓝。 小混混们明显被吓到了,拔转屁股作鸟兽散。那女孩惊声尖叫,只可惜叫的原因是我溅出来的血占到了她的裤子上。刹那间,小巷就彻底安静了。 我斜靠在墙上,脑子一片空白,伤口在流血,但我却不怎么痛。刀子被我拔出来扔到了一边,在一面用压迫止血法的同时我还一面暗暗欣慰:还好他太紧张,不然往下去一点割破大动脉的话,老子这条腿搞不好就废了;再往下去一点点的话,呵呵,断子绝孙。 我抬头看了看蓝蓝的天空,苦笑一声。 现在的孩子,不得了。 7针,光荣的数字。虽然没大损伤,但是因为是插在了关节处,所以暂时我是不能动弹了。 于是,我住进了医院,提前过上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生活。衣来身手,饭来张口,事皆不愁,还有美女侍侯左右(那护士MM从我身边走过,看着那薄薄的粉红色工作服里勾勒出的胸罩的带子,我露出邪恶的微笑),唯一让我郁闷的是——拖了一星期的稿,声音的怒气肯定很重了,我有预感我会死得很惨。 不过,最最让我郁闷的还是那个老问题:现在的孩子怎么了?到底是我变得太快还是他们? 抑或是社会? 看来老子不适合当先生。 照例是文章都有结尾,可惜我最不会写的,就是结尾。 那时的情景是这样的,因为我死活不说我是让人捅了一刀子,硬是强调自己只是跌倒碰巧大腿插到了一把竖着的刀片,这事件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一天,我正坐着画《星际虫霸》的草稿的时候,几颗五彩缤纷的小脑袋怯生生地探进了我的病房。 那天,我们谈了很久,从中午一直到夕阳西下。那个12岁的小鬼头说得尤其兴奋。 “哎?你就是羽灰灰啊?我每次都看的,你的漫画。” “怎么这两星期都没东西上报啊?对了稿费有多少啊?” “你画得好好哦,我就没这天分。” “可不可以教我啊?那我就叫你师傅了。” 孩子出生的时候都是白纸,大人是负责让这张白纸能展现出美丽图画的,羽某不才,但这几张图还能修改,不晚。 看着这群和我有说有笑的孩子,我下意识地学了学老僧抚胡子的动作。 十年的距离,不过如此啊。 后记:其实住院最让我叫爽的是,又可以和妈妈玩捉迷藏了。我憋不住要逃出医院去网吧消遣,她则如幽灵鬼魅般到处抓我,这熟悉的感觉让我有种被虐的快感,结果在第三次抓捕的过程中,伤口迸裂,羽灰灰出院延后两星期…… ————————————————————————————————————————————————————————————
同居记事
去年年尾,为了晚上画画玩游戏不影响到妈妈,于是花六百大洋借下了一间二十五平米的小房,过起了独居生活,谁知却为此废了武功,。每日网游,无人约束,画笔就埋到了灰尘里。 然而好景不长,今年4月多,工会解散了,我也没了玩网游的心思,但除了网游,没什么事情能让我提起兴趣,于是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过着尴尬的生活。或许是老天爷可怜我,于是给我找了个同居密友。 这个,怎么说起呢?首先,那天下着大雨。 我难得想出去打球,一大清早出门,就被雨淋了个透,浑身湿漉漉的回家,就见隔壁301的老马在我门口伸手伸脚,嘴里还不时地发出“嘬嘬”的声音。干嘛呢?我寻思。走进一看,原来是一只小猫,在对着我的门直叫唤。 猫?怎么回事情? 老马玩了一阵,上班去鸟,而猫,依旧孤零零地蹲在我家门口,叫声甚是凄惨。 湿淋淋的我看着孤零零的猫,叹了口气。 也罢,你就跟着我混吧。 于是,家里的生物,除观叶植物、毛鱼、乌龟、金鱼和我之外,又多了一只猫。虽然猫来了没多久,观叶植物、毛鱼和乌龟就都被它玩死了。 至于金鱼,小猫来的第一天,我帮鱼及乌龟换水,小猫年幼好奇,跑到鱼缸上看个究竟,谁知我这3条五彩大金鱼跟随我多年,早就养成了“凡是在水面上的都是吃的”的概念,只见水面上漂过一片猫鼻子就下意识地跑上去一顿乱啃……直接让小猫的童年对金鱼缸有了心理阴影,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去接近那里了。 一开始的这段经历让我错以为“此猫善,不戏也,众生太平”结果不出2个星期,家里的3盆花陆续惨遭踩踏事件而香消玉陨,我不得不将家里的绿色植物都换成了仙人球。 接着,3只万年不死的金钱龟全部丧命在它6级的爪击之下,死状甚为惨烈。 我拿着家里的国家生物普查表,愕然发现能糟蹋的都让它糟蹋了,唯一没糟它毒手的,只剩我了。 果不其然。 那天,《互动游戏》的乱子叫我帮他腾一篇关于D&D历史的稿子,我殚精竭虑,查了一贯通宵的资料,写了一上午,正准备收尾的时候,我们伟大的小猫跑上来用她拿无比轻柔的爪子擦了一下我键盘上的POWER键。(话说,哪个人这么无聊在键盘上设置这么个键位的?) 于是猫咪从此有了它的名字:册那!(不懂其意思的,请找个上海人询问一下) 从此,无论RAID时,看电影时还是在AH和人拼抢时,小册那的毛爪总会在我最聚精会神的时候问候键盘,以换取我一声轻柔的呼唤。久而久之,我习惯了只要开机,就把它关在外间。然则,为时晚矣。 一日下MC,我们全团刚过了老9,正向拿锤子的大火火进军的时候,小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了过来,一脚蹬在了我的机箱上,我花屏了。然后,一股烤肉的香味传到了我鼻子里。在此之前,我MSN签名是“天热+小猫,联袂打造电脑连环死机事件”,而三天之后,则变成了“电脑重配,百幅画心徒呕,卅万字血白流”,呼哀哉。 两个兄弟为此大为不解,都问我为什么不把这小灾星一扔了事。而则回答他们,和这小灾星起看月亮,感觉很惬意。 这猫让我劳命伤财,却让我重新享受起了生活,不知是天意还是个讽刺。反正,我又开始画画,又开始努力生活,而这一切,都是拜这只害我不浅的死猫所赐。 而另外一个原因,我没告诉他们,因为这只猫是只母猫,对外说起来,我和一个小妞在同居,很邪恶。 一日百无聊赖,开着战士小号跑到回音岛去钓鱼,碰到个以前的朋友,那时候我到40了他才27,现在我依然40,他已经一身高督装了。 “好久不见。” “是啊。” “最近忙什么呢?” “无聊中,还没到RAID时间,但不上线就没事情可做了。” “是么?一起钓鱼?” “不了,去XLSS跑一圈,杀几个LM玩。” “好玩么?” “……” 然后他念炉石跑了,留下我一个人在那里继续甩渔杆。 过了10分钟,他密了我。 “比赛吧。” “比什么?别告诉我比牙齿,那个笑话老掉牙了。” “[鼓鼓囊囊的蛤蟆]比这谁钓的多,我马上赶过来。” “好啊。”我收了一杆,微微一笑,“现在开始,比分,1:0。”
——————————————————————————————————————————————————————————————————————————————————————————————
最后一课 被点名了……这个……前阵子貌似在我另一个搞游戏文学的朋友圈子里有这么个流行,轮流点名要人家回答问题,而且回答问题的人还要继续去点名,更甚者,每个人在回答问题的同时,还要多加一个问题,这这这,完全是在滚雪球嘛,不过幸好我没有SINA的部落格,还再暗自庆幸中呢,没想到……果然,出来混,迟早要还……不过所幸,这边在加个问题的时候,还可以减掉个问题。
规则:
1.被点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博客或者空间写下答案,所有问题都要真实回答,并且要将这几个题目传给你的7个好朋友,通知对方,你被点名了。
2.这7个人要在博客或者空间上注明是在哪儿接受到的题目,并且要再将题目传给其他7个好朋友。让游戏继续下去,不得回。
3.虽然不可以回帖,但是你的朋友还是可能会点到你,如果有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点到被点,那么说明你将会是一个非常幸运和幸福的人。
4.答完题后,删除掉一个你想删除的问题,增加一个你想增加的问题,然后传给朋友。 1.从谁那里接到的题?
A:徐佳(是凑人数!绝对是凑人数!!)
2.2006年最难过的事是什么?
A:白鳍豚灭绝
3.2007年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A:世界和平
4.要是失眠,你会做什么?
A:看心情,写作、画画、玩游戏、看电影有有可能。但最普遍的,通常我失眠的时候,会睡觉
5.哪种类型的异性让你最反感?你喜欢暧昧的感觉么?
A:难伺候又自以为是不懂装懂的;心地恶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好搬弄是非的;只会和窝里人搞的
暧昧的感觉……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其实到底什么上暧昧的感觉我都还不清楚
6.如果你爱的人伤害了你,你会怎么做?
A:忍,至多离开
7.你会和现在陪伴你的人结婚么?
A:强烈建议删除这个问题
(结果这个问题被当事人删除了,换成了“你最欣赏怎样的人”,好好好,换得好,这个,回答是:做事情认真负责,而且用心的人。)
8.在你心目中,我是怎样一个人?
A:应该是针对点名的人的问题吧?恩恩,佳佳是个聪明的女孩,是我初中时候的暗恋对象,也算初单恋吧
9.如果可以重来,你最想改变的是什么?
A:性别,可以么?
10.智慧和美貌,你选哪个?
A:很明显,我已经没美貌可言了,只能选智慧了
11.什么才算得上真正的朋友?
A:你肯把最困难的事情告诉他的人,那么,至少在你心目中,他/她就是真正的朋友
12.最近最让你迷惘的事情是什么?
A:我是不是还应该继续我的梦想,因为似乎一切都不利
13.不开心的时候你会做什么?如果是自己关心的人不开心了呢,你会为她做些什么?
A:不开心的时候,休息一会就好了。
我会静静地陪他/她,直到他/她愿意敞开心扉跟我说,或者他/她开心为止
14.遇到不喜欢的人,可是必须跟她经常打交道,你会怎么办?
A:那他惨了,没有我整不了的人
15.现在最想吃什么?
A:来杯咖啡应该是个不错的注意
16.在你各个年龄段时,所想从事的职业和原因。
A:教师、漫画家、作家、开个花店或者书店金鱼店,最好是开个摆满金鱼缸/盆栽/书的咖啡店、玩具设计师,以上任何一个都可以做终身
17.你喜欢的和喜欢你的,你会选择哪一个?前提是你喜欢的不喜欢你。
A:好绕口的问题,我不喜欢
18.如果整容没有危险,只有疼痛,你会忍痛让自己变的更美吗?
A:要钱吗?我是男的,没这必要,这个问题没深度啊没深度
19.你这一生追求的是什么?
A:有人能因为我的存在和活跃而笑,因我的离开而哭,够了
20.如果明天就是末日,你最想和谁在一块儿?
A:和拯救世界的人一起,去颠覆末日
21.就在此刻,你想到了谁/正在想谁?
A:那个点到我名的人,试着用心理分析的方法将自己代入她的人格世界,很有意思
22.觉得老去可怕吗?为什么?怎样对待青春呢?
A:时间真是个大混蛋,而且就像只耗子,只有当他跑掉了之后你才会发觉
23.你觉得你最大的才能是什么?
A:想象力
24.感情的开始一定需要表白吗?
A:因人而异,反正我没有这么做
25.那个时段的朋友给你最深的印象,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为什么?
A:EVERYTIME,JUST FRIENDSHIP,IT‘S O。K。
删除的问题:17
替代的问题:你今天快乐吗?有没有对人微笑过,有没有对人说过“谢谢”,有没有做过好事
最后,点名,我看看(灭花花花花花,这个时刻真是爽)
小臭人(你!就是你!快写空间去!)
毛毛(最有可能看我这空间的就是你了)
镜子
小甘(在美国好吗?)
李妍馨
麦克思(我管你有没有写过咧,写完给个连接我,没BLOG的就去开博,还有,请我吃饭)
阿鱼
南南
啊咧……好象8个人了……
3 août 草饼(1)我要去美国了,草饼说.
靠,这年头去美国的人真多, 小甘要去美国,徐佳要去美国,贝壳汗姆拖着辣妹已及癫痫的和没癫痫的儿子们也要去美国,现在,居然那个乖宝宝草饼也说要去美国了.
草饼比我小2岁,和他已经快10年没见面了,所以在我记忆中他还是那个懦弱的小受模样,顶着个西瓜皮头,个头和那时候的超超差不多,也是大眼睛,只是超超从小鼻子就很大,而且很活泼,草饼则相反,鼻子很小巧,很内向,文静得像个小丫头.
很多方面草饼都和超超很像,所以那时候我也就很喜欢他,照顾他,和他一起玩,给他讲故事,带他到处闯祸,超超是我最喜欢的弟弟,他则是我最爱护的妹妹.顺带说一句,他是男的.
和草饼性格相反的是他的姐姐,唯唯姐,一个性格强势得一塌糊涂的大姐姐.用现在的话说,标准的女王样御姐.同草饼一样,唯唯姐和我的唯一的一个有亲缘关系的姐姐——玲玲姐姐也有点像,但是她更厉害。
初次让我体会到厉害的时候,就让我终生难忘。那时候她家隔壁有个和我关系很不错的大哥哥(至于为什么她家隔壁的大哥哥关系会和我很不错,呵呵,保密),那小子暗恋唯唯姐(那时候唯唯姐18岁),但是羞于表白,于是我自告奋勇去帮他。我跑去和唯唯姐打赌,说假如我赌赢了她听我吩咐一件事情,我输了我听她吩咐一件事情(那时候才学了几个成语,想卖弄一下,于是在输的条件中我用了“我任你为所欲为”这词,现在想想,还好那时候小,不然,太邪恶了),原赌服输。原本想她输了我就要她嫁给大哥哥(恩恩,很好,很强大),但是结果事与愿违,老子输了。
好,随便你为所欲为吧,反正随便怎么样我不会吃亏。
《鹿鼎记》里韦小宝回忆录里说,他什么都不怕,赌博输了赖皮,任人打骂不为所动,但是有次人家剥了他裤子,让他光屁股回了家,于是他怕了,从此不敢赌钱耍赖了。没想到唯唯姐用的那招,比这还毒。
她把我化装成了一个小姑娘。
我那时候11岁,还没发胖,长得也算标致。(现在翻翻以前的照片,再照照镜子,不得不感叹男大十八变越变越丑陋)虽然说这样,但是也不像女的了,但是就见她拿出一堆乱七八糟的化妆品眉笔什么的,如画师般那么在我脸上涂抹了半小时,然后让我穿了一件她的连衣裙,套了个高根长筒靴,就拉着我出门了。一路上我头都不敢抬,但是据草饼说,当时反响不错,至少认识我的人都没看出是我,还以为是唯唯姐的学妹。但是,从此我就不敢违逆唯唯姐了,直到她考进上医大,后来和家里闹翻去了德国读整形外科,从此渺无音训。
那时候她出国前还和我们一起吃了顿饭,叮嘱我“你比他大两岁,以后有谁敢欺负他了你要好好照顾他。”没想到,现在他也要去国外了。
出去之前见个面吧,吃顿饭,算我给你饯行。我用了中国人最古老也是常盛不衰的方式。
不用了,视频一下吧,想和你谈谈。小子比我前卫。
自己的机器摄相头早不知道被我扔哪里去了,所幸有2台电脑,换机器,开MSN,对方要求与你视频,同意。
10多年了,再见面时,该先说什么话好呢?
我靠,你去变性啦?没想到,冲口而出,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
对面视频里的,分明是一个大姑娘。 |
|
|